刷到一條熱帖:你最對不起的人是誰?
下麵有個回複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【是我閨蜜吧,但我覺得要怪就怪她老公什麼都在我的審美點上。】
【她把我介紹給她老公的時候我就一眼愛上了。】
【趁畢業party的時候我給他倆都灌醉了,跟她老公來了一場,死丫頭私下吃這麼好。】
【後麵我騙她我出國了,實際上我就在隔壁省養胎。】
【她老公現在經常過來看我們,我們一家三口很幸福。】
【不過嚴格意義上來說我不是小三,因為她老公跟我的結婚證才是真的,我們隻是沒辦婚禮。】
【我覺得為愛情勇敢的人不丟臉,希望大家也別因為喜歡的人有對象而放棄!】
回複底下是一張男女十指相扣的照片。
男人手腕上細細的傷口讓我認出來,這個故事的男主人公就是我老公,陸銘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