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司儀聲音洪亮。
“新郎,你願意娶身邊這位女士為妻嗎?“
韓征的“我願意“說得聲音很大。
全場都聽見了。
輪到我。
我說“我願意“的時候,嗓子像塞了一截鐵釘。
但我說了。
因為我需要這場婚禮繼續進行下去。
至少再進行幾個小時。
交換戒指。
他把卡地亞套上我的無名指。
LOVE係列,官網價四萬二。
他說攢了半年買的。
我現在想知道,這四萬二,刷的是我名下哪張卡。
儀式結束,賓客入席。
酒過三巡,我手機在手包裏震了一下。
我跟方薇說去補妝,拐進走廊盡頭的備餐間。
鎖門。
林姐的消息。
一長串。
“查到了。三張信用卡的線上申請,全部來自同一台設備。IMEI我比對了公司係統裏韓征的手機登記記錄——完全一致。“
“兩筆消費貸的線上預審也是同一IP。後台審批記錄裏有簽名掃描件,模仿你的筆跡,但連筆方式和你差異很大。做鑒定的話一眼能分。“
“抵押貸那筆麵簽環節我沒權限查,但這個金額加上前麵那些,如果是冒名辦理,夠立案了。“
最後一條。
“一諾。你今天先穩住,不要聲張。所有證據截圖存好。我幫你聯係了張鵬律師,做經濟詐騙的,電話發你了。“
我把所有對話和附件導出。
郵箱一份。
加密網盤一份。
手機本地一份。
做審計的人有一個毛病。
什麼東西都留三份底。
這個毛病,今天救了我的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