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苒哭了很久。
哭完,她做了一件我沒預料到的事。
她掏出手機,翻出和錢衛東的全部聊天記錄。
"一條都沒刪過。你拍。"
四年的記錄。
將近兩千條。
我一條條拍了四十分鐘。
裏麵有錢衛東親手打的話——
"前妻?分了好幾年了,別提了。"
"房子寫你名字,這是我的承諾。"
"你媽那個公司的事我幫你對接。"
每一條都是證據。
每一條都能跟我手裏的資金鏈對上。
但最讓我心驚的,是去年12月他發的一條消息。
"苒苒,沈瑤那邊我已經在處理了。最遲明年上半年一切結束。證據我讓孫浩準備好了,萬無一失。"
去年12月。
那時候他還每天回家吃我做的飯。
那時候我還以為自己有個家。
"你願意作證嗎?"
她沉默了很久。
"他手裏有我的房子。"
"那房子首付是我媽的救命錢。"
她的眼淚又下來了。
"如果我作證,房子怎麼辦?"
"購房合同和貸款都是你自己簽的。但首付來源是贓款,走刑事程序可能被追繳。"
我不騙她。
查賬的人最恨騙人。
"你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舉報,而不是以共犯的身份被查。"
她用手背擦了一把臉。
"你先做什麼。"
"先落實孫浩偽造證據。"
這件事進展比預想的快。
因為孫浩做事有個習慣——省錢。
他偽造我"開房記錄"用的公章,來自一家叫"溫馨快捷賓館"的私人旅館。
我去了。
前台是個六十多歲的大爺。
我報上名字和日期,問有沒有入住記錄。
他翻了半天。
"沒有。這個月都沒有姓沈的。"
等了半小時,老板來了。
一個微胖中年男人。
我說了情況,亮了身份證。
他調了係統,搖頭。
"十二間房,登記得清清楚楚,沒有。"
"有沒有人來借過章?代開過收據?"
他遲疑了一下,翻手機。
"的確有個人上個月找我,說開個住宿證明做報銷。給了兩百塊。"
"名字呢?"
"沈什麼來著......對,沈瑤。"
"那個人什麼樣?"
"三十來歲男的,戴眼鏡,說話挺客氣。"
孫浩。
我把旅館老板的證詞錄了音,拍了係統截圖,拿了手寫情況說明。
又調了旅館門口路段的交通監控。
孫浩的車牌、到達時間,全有。
那天晚上,錢衛東突然給我打電話。
語氣變了。
不再溫柔。
冷的。
"沈瑤,你最近在幹什麼?"
"什麼意思?"
"有人說你去隔壁市了。"
"出差。"
"你別跟我玩花樣。"他冷笑一聲,"離婚的事老實配合。別逼我把照片發給你領導和你媽。"
"那些照片是假的。"
"假不假不重要。重要的是別人信不信。"
我握著手機。
七年枕邊人。
現在在威脅我。
"錢衛東,你盡管發。"
"發完了,法庭見。"
他笑了一聲,掛了。
通話記錄截圖。
CWD。
第87條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