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一上午,陳立遞交了全部材料。
離婚訴狀、報案材料、民事起訴書,三份同時遞。
下午兩點,法院受理。
下午三點,公安立案。
下午四點十五分,宋怡的電話來了。
我接了第十個。
"程昀——"
她的聲音完全變了。
不是輕飄飄的調子,也不是哄人的柔軟。
是慌。
"你報警了?!你真的報警了?!"
"嗯。"
"你瘋了嗎?!那是我媽!你要把我媽送進去?!"
"她偽造我的簽名,侵占了我一千兩百萬。這叫詐騙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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