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、
她顯然不知道這個背景信息。
因為她根本沒有仔細看過我們的答辯狀附件。
她隻看了我們結結巴巴的陳述,就以為穩操勝券了。
“這......這不能證明我們是誘導!”顧星月強撐著反駁。
“不能嗎?”
我翻開資料冊。
“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》。”
“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,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。”
“原告業務員在明知對方處於重大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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