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對芒果過敏,一口下去直接觸發瘋批人格,連親媽都不認。
校級模擬法庭賽,我被舍友臨時抓去當被告律師。
對麵是去年“最佳律師”得主,出了名的嘴毒。
開庭前她掃了一眼我的名牌,笑著對隊友說:“對麵這個我從來沒在之前比賽中見過,臨時來湊數的?”
旁聽席坐滿了人,社恐的我緊張得連證據目錄都念串行了。
上半場結束,我攥著發言稿,低聲對舍友說:“要不我退賽吧。”
舍友還沒開口,對麵那個女生忽然笑了。
她從包裏拿出一個切好的芒果盒,放在桌上,聲音不大,卻剛好讓前排都聽見:
“按照往屆賽事的規則,上半場輸了的人,要當場吃完自己過敏的東西作為懲罰。”
舍友像是想到了什麼恐怖事情一樣,臉色大變。
“不行,不能讓她吃芒果!”
“她要是真發作了,咱們今天誰都別想活著下台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