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心臟移植配型成功那晚,我同時收到兩條消息:
一條是妻子江柳發來的:
“初堯確診尿毒症,他身體弱等不到正規渠道。”
“你捐一個腎給他,我馬上給你三百萬,這筆交易不虧。”
另一條是醫院下達的最後通牒:
女兒的移植手術必須在明早八點前繳清三百萬押金,否則視為自動放棄。
我看著病床上渾身插管的女兒,沒有猶豫:
“錢現在到賬,我立刻簽器官捐贈同意書。”
電話那頭傳來她如釋重負的歎息:
“就知道你識大體。”
下一秒,我就收到三百萬的銀行入賬。
可就在我繳清費用,簽下同意書後,她卻報警舉報我非法買賣人體器官。
我被緊急羈押審訊整整五天。
因為費用被撤回,女兒隻能在ICU裏等死,最終因心力衰竭停止呼吸。
而我洗脫嫌疑那天,卻刷到江柳豪擲千萬表白候初堯的熱搜。
我攥著女兒冰冷的死亡通知書,撥通了她的電話:
“江柳,我要你償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