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.
一夜間,家裏曾經溫馨的氛圍讓我覺得恐懼。
他們無微不至照顧我的行為,讓我覺得更像是監視和囚禁。
我嘗試要一部手機,被他們以我精神還沒有穩定,需避免刺激為由堅定拒絕。
我想單獨出門更是奢望。
隻有提出見陳爽,他們才會欣然同意。
於是我隻能強忍著不適和恐懼,去跟陳爽“約會”,才能擺脫家裏人嘗試去查一些事情。
“月月,你最近感覺好些沒有?”
“你家裏人應該跟你說過我們的事情吧,你不用有心理壓力,記不起我也沒關係。我願意和你重新開始。”
他帶我吃飯,看電影,逛街,極其溫柔體貼。
我不知道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。
但我始終沒有放下戒心,保持著戒備。
在商場逛累了休息的時候,我緊跟著一個看起來比較好說話的女孩兒去了廁所,而女廁所是陳爽絕不對進不去的地方,也是對我來說絕對安全自由的空間!
我哀求那個女孩兒,借用了她的手機。
然後我發現,網上根本沒有任何關於我遭遇侵犯的案件消息!
這絕不可能!
那麼大的暴力事件,怎麼可能一點痕跡都沒有?
唯一的解釋就是,事件根本就沒有報案,沒有公開!
我家裏人一直在騙我!
他們聯合凶手,把事情壓了下來,然後強迫我去治療抹除了相關記憶!
我感覺我要喘不過氣了。
我該怎麼辦?
報案的話,我有證據嗎?我一個剛從精神病院放出來不久的、連記憶都不完整的女人說出來的話,有可信度嗎?
“你沒事吧?”
“手機你用完沒有,可以還給我了嗎?”
女孩兒催促的聲音讓我從恍惚的狀態中清醒。
我立即取下身上所有的飾品,其中還有兩樣金首飾,祈求用自己的衣服交換女孩兒身上的衣服和她的口罩。
女孩兒糾結一番,確定金子是真的後就同意了。
我連忙換上女孩兒的衣服,匆匆逃離商場。
我必須跑。
直到查清全部真相。
根據模糊的記憶,我找到了曾經居住過的老破小。
果然有人認出我了。
“林曦月?”
“你們的老房子已經賣掉好幾年了,你還回來幹啥?”
我謊稱回來找朋友,和這個沒什麼印象的中年大叔聊了起來。
然後我得知,我爸媽偏愛姐姐,導致姐姐經常欺負我,而他們絲毫不管不問,連鄰居都覺得我可憐。
且我爸媽隻是最普通的工人,外麵還有欠賬。
可是三年前他們忽然發了筆財,賣了老破小在市中心買了大平層。
深深的寒意讓我幾乎喘不過氣。
三年前,正是我遭受侵害的時間。
我幾乎可以肯定,爸媽拿了陳爽的錢,不僅壓住案子,還要把我送回虎口!
“月月,你不好好跟陳爽約會,跑到這裏幹什麼?”
熟悉的聲音讓我渾身一僵,愣愣回頭。
看見爸媽和姐姐匆慌地找了過來。
我下意識想求救,卻被最先衝過來的姐姐抱住,捂住了嘴。
爸媽用身體擋住我,和中年大叔笑說:“月月得了精神病,剛從精神病院出來不久,她說的話你別放在心上,我們這就帶她回去。”
我被強行拖上了車,陳爽也在。
我嚇得聲音都帶著哭腔:“我........我就是覺得悶,想一個人四處轉轉。我再也不會亂跑了。”
“陳爽,我和你在一起挺開心的。你推薦的那部新電影,明天我和你一起看——”
陳爽突然打斷我:
“別裝了。”
“月月,你是不是猜到了什麼,故意在躲著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