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當天夜裏,丈母娘的電話來了。
“李想,你什麼意思?”
開口就是審犯人的調子。
我盯著天花板,沒急著接話。
“你算什麼東西?嬌嬌給你老李家接了後,你不領情也就算了,還鬧離婚?”
“你有什麼資格提離婚?”
我開口:“媽,什麼叫替我們老李家接了後?”
“我又不是不能生?抱一個別人的孩子算什麼事?”
“再說了,那孩子嬌嬌也說不清楚來曆,萬一是拐賣來的怎麼辦?”
她一頓。
“什麼拐賣來的?! 你他媽少血口噴人!親戚家的孩子要你管那麼多!”
“哪個親戚?叫什麼名字?”
“孩子抱都抱回來了,你就是孩子他爸,有什麼好問的?”
我說:“明天見麵再談。”
“我告訴你,明天那個領養協議你必須簽!”
“你要是不簽,我帶人去你單位拉橫幅,就寫你李想拋妻棄女、不管老婆孩子死活!”
“你自己掂量!”
我說好,掛了電話。
剛放下手機,臥室門開了。
林嬌嬌穿著睡衣站在門口,胳膊抱在胸前,靠著門框看我。
“我媽給你打電話了?”
“嗯。”
“她說什麼了?”
“讓我明天簽字。”
我沒吭聲。
“李想,我把話說明白。”她的語氣沒有一點商量的餘地,“明天那個協議你必須簽。”
“你要是不簽,咱們就走法律程序,你算算你能剩下什麼。”
她掰著手指頭,一條一條數給我聽。
“房子雖然是你婚前買的,但加了我的名字,我分一半。”
“車也是我讓你登記在我名下的。”
“你爸老房子的拆遷款,你自己存到我卡上的,轉賬記錄我都留著,打起官司來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她看著我,嘴角帶著笑,那種笑讓我後背發涼。
“你以為我跟你過這五年,什麼都沒想過?”
我看著她,忽然覺得眼前這個人很陌生。
說完,她頭也不回的走了。
躺在沙發上,把方銳下午發來的資料又翻了一遍。
他查到的東西比我預想的還要炸裂。
第一份,是一家外地私立醫院的住院記錄。
證實了林嬌嬌去年根本沒出過國。
實際上她被胡漢卿安排在隔壁省一家私立婦產醫院住了大半年。
第二份,才是真正的核彈。
我翻了很久,越看越覺得後背發涼。
因為這些東西一旦擺到台麵上,絕對能讓在場每一個人都原地爆炸。
我給方銳回了條消息:
明天下午兩點,豪生酒店,你的人等我信號。
他秒回:沒問題,這下局裏可得給我算頭功。
我放下手機,重新躺下。
林嬌嬌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。
她還真以為自己是最大的贏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