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拿著賣房的錢,在郊區看了一套小兩居。
七十平,朝南,帶個小陽台。
總價九十八萬。
比市中心那套少了將近兩百萬。
但我走進去的那一刻,推開陽台門,陽光照進來。
夠了。
搬進新房的第一天,我把亡夫的遺像擦幹淨,擺在客廳櫃子上。
對著照片說了一句話。
"老陳,我對得起你。兒子養到三十歲了。接下來的日子,我想給自己過。"
安靜日子過了不到一周。
一個自稱"記者"的人聯係我,說要采訪"賣房逼走兒子的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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