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警笛是我五分鐘前叫來的。
現在,它是我最大的麻煩。
那部手機屏幕上的畫麵,靜幀在那一刻——我,蹲著,刀背貼著王二的側臉,該收起來的東西,全在上麵。
我算了算。警笛的聲音,盤山路三個彎道,頂多兩分鐘。
搶手機來不及,解釋更來不及。
兩分鐘,隻夠做一件事:讓他自己把手機毀掉。
我把殺豬刀丟在地上,轉身,對著少年大喊:
“快跑!這裏不安全!快跑!”
聲音裏真帶著急——不需要加戲,我是真的在急。
我衝過去,從少年身邊擦過,腳底借勢磕在地上那把殺豬刀,把它往他腳邊掃過去,低弧,落在他右腳旁三十公分。
然後繼續跑。
五米外,我“絆了一下”,撲倒在地,借著跌倒的姿勢把頭往後扭。
村口那排樹影裏,已經有警燈在掃了,冷白的光從樹縫裏打出來,一下一下。
少年還站在那裏,手機舉著,另一隻手垂著。他看刀,看我,再往廣場方向掃一眼——那些剛才喝酒喝得最歡的人,現在橫的橫歪的歪,有幾個還在地上用手扒著什麼,有氣無力。
就他一個人站得直。
我們對上了一眼。
我沒出聲,嘴型動了四個字:
罪有應得。
他的手顫了一下。
那不是崩潰的那種變化,是更安靜的——心裏某根東西,悄悄斷了。
警車從村口衝進來,輪胎在碎石路上拖出一道尖響,還沒停穩,車門就開了,三個人跳下來。
他們看到的:
一個麵朝下趴著的男人,後腦有傷,血跡是真的——王二踹我時我磕了牆角,半真半假裏這處是真的,不需要加。
一片剛經曆過什麼的廣場,桌倒碗摔,火堆熄了。
還有:老桑樹旁,一個少年,腳邊躺著一把刀,手裏舉著手機,眼神空的。
“不許動!舉手!”
少年慢慢把兩手舉起來,手機還攥在右手。
我用一隻胳膊撐起上半身,哭腔壓嗓子,開口:
“警察同誌……他們搶了我的貨……我說了是危險品,他們不聽……”
聲音在該斷的地方斷了。
兩個人把我扶起來,一個扶著手臂,另一個問哪裏疼,我說“能站”。腿有點發軟,沒必要多交代。
另一邊,一個警察走到少年跟前,快聲快字:
“你叫什麼名字?這把刀哪來的?手機裏是什麼?”
少年嘴動了一下,沒出聲。
我用餘光盯著他。
他低頭,看手裏的手機,看腳邊的刀,再往廣場方向看——老李頭就在那裏,直挺挺躺著,沒動靜了。
他的手鬆開了。
手機掉進旁邊那窪水裏,發出一聲悶響。不是什麼大水坑,就是從井邊漫出來的積水,淺淺一層,但夠了。屏幕閃了兩下,黑了。
旁邊的警察彎腰把手機撿起來,甩了甩水,按了兩下,沒反應,對著對講機說了句什麼。
少年被銬上了,這是正常程序——未成年人,現場,旁邊有凶器。他沒反抗,就站著,低頭,看那攤積水。
“你叫什麼名字?”
沉默了五六秒。
“石栓。”
聲音輕到快消失了。
救護車停在村口。我被架著過去,上車,一個女警跟進來,記錄本拿出來,問我能不能說話。我點了頭,從頭說起——攔路的石頭,搶貨的鐵鍬,危險品標簽怎麼被撕,記錄儀怎麼被砸,王老憨怎麼把我捆到樹上。
每一句話都是事實。
這就是最穩的地方——一個字的謊都不用撒,隻是有些事,我沒說出口。
車門合上。從車窗往回看,還能看到一角廣場:桌椅還立著,碗沒人收,碳灰被夜風散開,還剩點餘溫。廣場邊緣,格子衫的少年坐在石墩上,手銬搭在膝蓋上,頭垂著。
他清楚那晚發生了什麼。
他手裏的證據,現在躺在一窪渾水裏。
但他清楚。
他會不會開口,才是最後一張沒落定的牌。一個十三四歲的孩子,一夜之間把整村的人看光了,證據進了水,腳邊多了把刀,警察銬走他的時候,那雙眼睛裏到底揣著什麼——
我沒有答案。
救護車開出村,路麵平了,引擎聲均勻下來。
我靠在擔架背上,閉上眼。
完美計劃的最後一環,竟是一個連口酒都沒搶到的孩子。